我的配偶為美國人,我們因為他工作的關係無法回台灣直接登記結婚,
必須在日本當地登記後再至 台灣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(以下簡稱台灣辦事處)
做文件的認證跟 遞交結婚登記申請 (請辦事處寄回台灣辦理登記,也可自行回台灣做登記)
首先我們要準備的文件內容如下
1.婚姻屆受理證明書(獎狀的結婚證書)、中文譯本 範例
但因為
(1.)配偶非日本人, 從像獎狀的證書上看不到他的正確英文名字, 所以要驗「結婚屆影本」,
(2.)結婚屆影本需要翻譯成中文(中文翻譯格式範例)
所以到後來辦事處說 只需要 婚姻屆影本、認證、中文譯本,獎狀的結婚證書後來就沒有用到
(但如果是要自己帶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,記得要先詢問要辦理的戶政事務所所需要的文件為主,
記得皆需要做文件驗證跟中譯本驗證)
2. 本人 和 配偶的 護照
3. 本人 和 配偶的 印章
英文姓名的印章用縮寫即可 (例如 Michael 名 Joe 中間名 Avery 姓,縮寫為 M J A. 或 A. M J )
4. 在留卡 或在日居住、工作證明
我的部分是持打工簽證的在留卡,而美籍配偶是持美軍ID
到了辦事處告知要辦理文件認證跟結婚登記
交出以上的文件
當場需要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 以及
申請 外籍配偶的「中文姓名聲明書」及認證
若配偶不會一起和您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,
以上
辦理文件驗證需要1個工作天(不含周末假日),隔天即可拿到驗證的文件回台灣登記
認證文件一份皆為1600日圓
我們總共認證了
中文姓名聲明書、
婚姻屆影本(兩份,因我要留存影本原本,所以多驗證了一份複本驗證)、
婚姻屆中譯本
總共1600*4=6400日圓
記得認證後的文件必須一個月內回台灣登記完成,
我們是請辦事處寄回台灣,所以就不用再回去辦事處領取文件了
大約10個工作天,台灣部分登記就完成了!
如果是和日本人結婚,以下有辦事處提供給我的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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