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主要說明「和美國人(或台灣人、任何非日本人)在日本登記結婚的手續」
我的狀況其實很複雜,不只和美軍結婚前有許多的前置作業要處理,
還要等上很久的軍方"核准"才可以到當地市役所登記結婚
不過這個狀況應該不常發生,所以過於冗長的與美軍結婚前置手續就不多加說明
(如果對於這方面有問題歡迎問我,我很樂意分享經驗,以免像我一樣走了好多好多冤枉路、花了很多錢跟時間結果是浪費!)
我們是在沖繩的市役所登記,
建議在去登記前先向各市役所詢問所需文件
首先台灣人在日本結婚登記必須準備的文件內容如下
1. 戶籍謄本 兩份(全戶、個人皆可,必須為發行日起三個月內,一份登記用、一份回台前登記至外館辦事處認證用)
、日文譯本(這個我是花錢請翻譯,也可自行翻譯,注意!戶籍謄本背面蓋的章也需要翻譯出來!)→我們就是沒翻到這個被退件再跑回翻譯處請他再翻譯
2. 護照
另一方準備的文件若對象為美國人(外國人)
1. 護照 或 出生證明 及日文譯本
2. 單身證明 (發行日起三個月內)、日文譯本
3. 婚姻屆 範例參考
婚姻屆我們也是請翻譯代填(其實是可以自行填寫的)
範例中(4) (5) (6) (7) 可以不必填寫
內容有幾點需要注意:
1. 本籍(國籍)
因為「台灣」以及「中華民國」依舊不是被日本承認的國家,所以在國籍上必須寫「中國」,也可以寫「中國(台灣)」
我請的翻譯把我的國籍寫上「中華人民共和國(台灣)」,因為他說日本不接受台灣或中華民國,所以必須寫中華人民共和國,於是我就相信了
當然日本方面是沒問題的,但在我拿去台灣辦事處時就被打槍了!!!!
一定不能寫中華人民共和國!!!
只能寫中國!!!
不管你有沒有括號台灣都沒關係! 就是不能寫中華人民共和國!
不然你就會跟我一樣,把好不容易到手的結婚證書拿回市役所請他們更改重印…
一開始他們還不讓我改,說這樣是沒問題的,但請了台灣辦事處的人幫忙解釋告知必須更改的原因後,還是幫我改好了
2. 姓氏
若姓氏為英文,必須翻成片假名。
3. 結婚證人
我的翻譯告知我如果兩位證人非日本籍,必須登記時在場,若為日本籍,只要簽名蓋章即可。
4. 住所
若你非居住日本,可填寫下榻的飯店地址。
以上文件準備完成,以及填寫完婚姻屆即可到市役所申請登記
記得要帶著護照、美國人的話最好也帶著駕照
我們繳完文件隔兩天就可以去領結婚受理證明(結婚證書)
他們有兩種尺寸、內容的結婚受理證明
一種是A4大小,一般紙張的樣式 (350日圓)
一種是B4大小,類似獎狀的樣式 (1400日圓)
台灣只接受B4大小獎狀的結婚受理證明
(圖片中的結婚證書就是被辦事處打槍的那份…)
美國部分皆可接受,只要有英譯本就好
但因為我的先生是美國人,在結婚證書上寫的是他的片假名名字而非英文全名,
所以必須再多申請一份婚姻屆的影本,台灣方面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
以上感覺很簡單
但是我來來回回跑了好幾趟終於登記成功整理起來的「台灣人與美國人(外國人)在日本登記結婚的必須注意手續流程」
之後會分享到台灣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(駐日辦事處)辦理認證 及 結婚登記流程(從辦事處送件,不需親自回台登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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